有居民在酒泉市肅州區(qū)花33萬元買了一套經(jīng)適房,卻被房管局要求還要交一筆19多萬元的裝修費,不然就必須放棄。而居民進到裝修房才發(fā)現(xiàn),三個臥室是木地板,電視墻,廚房里有抽油煙機等設施。居民找別人估了一個價,估價者說是超不過4萬元。
這分明是強賣性質的打劫!
哪部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必須買經(jīng)適房的裝修?經(jīng)適房的裝修買不買,要購房者說了算。且這裝修的價格要雙方協(xié)商,達成一致才成。幾萬元就能下來的裝修,居然強賣19萬,漁利15萬多元,這不是打劫又是什么?比不流淌首先血液的開發(fā)商心還黑、還狠!這還是為百姓撐腰打氣的公仆嗎?只能讓人懷疑官商勾結,背后有見不得人的貓膩。再者,房管局也不動腦子想想:買經(jīng)適房的人都是困難的弱勢群體,能出手19萬元裝修嗎?
向困難的弱勢群體出售經(jīng)適房,是國家的惠民之舉,以緩解其“蝸居”之痛。房管局假公濟私,乘火打劫,強賣他們的裝修,中飽私囊,違背了中央關于保障房保障民生的精神,讓政策走了樣,變了味,傷了百姓們的心。對于那些貪得無厭的官員,更要嚴厲追究他們的法律責任,給基層群眾一個真相大白的說法,也給民生一個有頭有尾的歸宿。
【來源:荊楚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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