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圍
本標準適用于用二極或多極導體將燈具連接到電源的導軌系統(tǒng),包括帶接地裝置(I類)、每根導體額定電流不超過16 A、而且極間額定電壓不超過440 V的導軌系統(tǒng),或者不提供接地(m類)、每根導體的額定電流不超過25 A,額定安全特低電壓不超過25 V的導軌系統(tǒng)。導軌系統(tǒng)可以提供燈具的機械支承。
本標準適用于設(shè)計成普通室內(nèi)使用的導軌系統(tǒng),導軌安裝在、或嵌裝在、或懸吊在墻_L和天花板上。
這些導軌系統(tǒng)不打算在經(jīng)常會出現(xiàn)特殊條件的地方使用,如船舶、汽車等等,也不打算在惡劣場所使用,
例如可能會發(fā)生爆炸的危險場所。
本標 準 應 與引用標準GB7 000.1 一起使用。
1. 1 引用標準
下 列 文 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該日期之后的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nèi)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jù)本標準達成協(xié)議的各方研究是否7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 7 00 0.1 燈具一般安全要求與試驗((;B 7000.1 -2002,IE C 60598-1:1999,L uminaires- Part
1:Generalr equirementsa ndt ests,ID T)
IE C6 03 64-7-715:1999 建筑物電氣設(shè)備第7-715部分:特殊裝置或場所的要求特低電壓照明
設(shè)施
2 定義
在 本 標 準中,GB 7000.1 中的定義與下述定義一起使用。
注 本 標 準下文中使用的術(shù)語燈具(見GB7 000.1)也包含燈具導軌系統(tǒng)中的零件。
2. 1
燈具 導 軌 系統(tǒng)luminairet racks ystem
系 統(tǒng) 包 括含有導體的導軌以及2.2 -2.8(見圖I)定義的部分或全部零件,導軌的長度和位置確定
后,燈具在導軌的不同位置上與電源連接。
2.2
導 軌 track
通 常 是 導體在罩殼內(nèi)的直線狀組合件,提供燈具的機械支承和電氣連接。
注 :燈 具 可以用簡單的方式(即不用工具)在導軌上定位或再定位
2.3
藕合 器 coupler
用 于 導 軌間電氣或機械連接的零件。
2.4
導軌 電 源 連接器tracks upplyc onnector
用 于 將 主電源電氣連接到導軌的零件。
注 :一 個藕合器和一個導軌電源連接器的功能可以組合在一起。
2.5
燈具 電源 連接器luminaires upplyc onnector
GB 13961-20031IEC 60570:1995
用 于 將 燈具電氣連接到導軌的零件。該零件不提供燈具與導軌間的機械連接。
2.6
接合 器 adaptor
用 于 使 燈具電氣和機械連接到導軌的零件。
注 :接 合 器里可含有開關(guān)或熔斷絲。
2.7
導軌 懸 掛 裝里tracks uspensiond evice
用 于將 導 軌系統(tǒng)機械連接到支承表面的零件。
2.8
燈具 懸 掛 裝置luminaires uspensiond evice
用 于 將 燈具機械連接到導軌的零件。
2.9
額 定 電 流ratedc urrent
由制 造 商確定的導軌或部件的電流。
2.10
端 蓋 endc over
固定 在 導 軌末端,為末端處導體提供電氣和機械保護的零件。
2. 11
功 能 絕 緣functionali nsulation
僅 保 證 正確工作所必須的絕緣。
注 : 由于 m類安全特低電壓供電系統(tǒng)所固有的安全性,它不需要具有提供防觸電保護的絕緣。
2. 12
班類 導 軌 class皿track
通常 是 導 體在罩殼內(nèi)的直線狀組合件,在安全特低電壓((SELV)的電源下工作,而且僅提供m類燈
具的機械支承和電氣連接。
分類
根據(jù)GB 7000. 1第2章的規(guī)定,燈具用電源導軌系統(tǒng)應分類為工類或IU類。
可分開的燈具/接合器組件,根據(jù)GB 7000. 1第2章可分類為]I類,不提供接地裝置。
單獨的接合器不能分類為I類,但可以與II類燈具一起使用。
一般試驗要求
4. 1 本標準中的要求和試驗不適用于已有單獨國家標準或IEC國際標準的產(chǎn)品。
4.2 本標準的試驗是型式試驗。
4. 3描 述 的試驗樣品應進行所有相關(guān)試驗。
為 了 節(jié) 約試驗時間并得以進行所有破壞性試驗,制造商可以提交附加的樣品或樣品部件,它們與原樣品的制造材料相同,并且可以得到在單獨樣品上試驗時相同的試驗結(jié)果。
4.3 除非另有規(guī)定,樣品按交貨狀態(tài)和考慮按制造商說明書上的最不利使用條件進行試驗,環(huán)境溫度在100C -30℃之間。
最 少 試 驗樣品應包括下述部件:
a) 對 于提供導軌段之間互相連接的導軌系統(tǒng),至少要提供組裝后總長不少于2.4m 的3段導軌,而 且 其 中 應 包 括 根據(jù)制造商文字說明中規(guī)定的最長一段導軌。對于不提供互相連接的導軌系統(tǒng) ,只 要 求 一 段 最 長的導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