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韓聯(lián)社12月13日消息,韓國仁川海洋警察署方面表示,根據(jù)已掌握的證據(jù),可以初步判定中國漁船“魯文漁15001”號船長在駕駛艙里持刀捅刺韓國海警特攻隊員,警方目前正在搜集更多證據(jù)。
報道稱,據(jù)韓國海警介紹,警方在上述漁船的駕駛艙發(fā)現(xiàn)兩把刀,并從刀上采集了指紋,計劃將其送到國立科學調查研究院進行精密鑒定。此外,警方還計劃將海警隊員登船抓捕中國船員的錄像送到該研究院進行分析。
據(jù)韓國警方一位有關負責人介紹:“警方判斷,中方船長當時在駕駛艙手持一把刀抵抗抓捕,但不慎失手掉刀后,又拿起另一把刀繼續(xù)揮舞。”不過,該船長在海警的調查過程中,否認其曾對警長李某等兩名海警使用兇器,并否認有罪。
另一方面,韓國警方當?shù)貢r間13日凌晨將“魯文漁15001”號押送至仁川港。海警方面稱,其他8名中國船員大部分承認了“非法作業(yè)”等嫌疑。警方計劃對該8名船員申請拘捕令。
韓國媒體報道,韓國一些“保守團體”,包括“LightKorea”、“大韓民國在鄉(xiāng)京友會”等團體300多人13日下午2時許在位于首爾鐘路區(qū)的中國大使館前集會示威,譴責“中方船員殺害韓國海警”,并要求中國“立刻道歉”。
報道還稱,在示威人群中,有人主張韓國政府以“軍事手段”強硬應對中國漁民;有人稱“中國政府必須向殉職警員補償,并立刻道歉”;還有人稱“若中國政府不道歉,將在全韓國境內發(fā)起抵制中國產(chǎn)品”。
新華社北京12月13日電中國外交部發(fā)言人劉為民13日在例行記者會上答問時表示,中方對韓國海警與中國漁民發(fā)生沖突造成韓國海警傷亡一事表示遺憾。中方愿與韓方積極配合,盡快妥善處理有關問題。
有記者問,據(jù)報道,兩名韓國海警在黃海海域執(zhí)法時與中國漁民發(fā)生沖突,一名海警受傷,另一名海警身亡。請介紹有關情況。
劉為民說,有關事件造成韓國海警傷亡,中方對此表示遺憾。這是一起不幸的事件,目前中韓雙方有關主管部門正在密切溝通,抓緊調查核實有關情況。中方愿與韓方積極配合,盡快妥善處理有關問題。
事件回顧
韓國媒體報道,兩名韓國海警當?shù)貢r間12日早上在西部海域抓捕懷疑非法捕撈的中國漁船時,受到船員頑抗,船長更以利器刺中兩名海警,釀成一死一傷。
事件發(fā)生于仁川市甕津郡小青島西南方85公里處。遭刺傷的41歲李姓韓國海警警長左肋被捅,經(jīng)由直升機送院治療,最后不治身亡。另一名33歲的海警腹部受傷,將要接受手術。
刺傷人的中國漁船船長也受輕傷,送院后遭扣押。仁川海洋警察署的刑偵人員初步審訊了船長2-3個小時。船長否認使用兇器,也否認有罪。但海警當局認為,在現(xiàn)場發(fā)現(xiàn)了帶有血跡的衣物,從當時的情況判斷,可以認定船長具有殺人嫌疑。
海警當局計劃一旦調查結束,會以殺人罪及傷害罪、違反專屬經(jīng)濟水域法等罪名,對船長實施拘留。
韓擬允許“開槍”應對中國船員
據(jù)韓聯(lián)社報道,在發(fā)生了12日韓國海警被中國船員刺死的事件之后,韓國海洋警察廳表示,今后在管制中國漁船非法捕撈的過程中將采取強硬的應對措施。
韓國海警廳稱,迄今為止,韓國海警在執(zhí)法中首先使用的主要武器是橡膠彈發(fā)射機、電子沖擊槍等非殺傷類武器。只有在發(fā)生暴力抵抗導致警察人身安全受到威脅時,才會使用槍支。目前韓國海警正在研究,如果再次發(fā)生中國船員攜帶兇器負隅頑抗事件,海警將會從逼近階段開始就使用槍支,“以瓦解對方的抵抗意志。”
據(jù)悉,韓國海警目前在中國漁船集中作業(yè)的西海及南海海域派遣了每日6艘的警備艇。
李明博訪華或被“重新考慮”
針對韓國海警被中方船員刺死一案,韓國《朝鮮日報》13日報道稱,韓國政府將重新考慮李明博原定于2012年1月份的訪華計劃,這也是政府就該事件制定的“綜合對策”之一。
報道稱,韓國政府一位高層人士表示:“如果中方對此次事件仍不采取恰當措施,韓國總統(tǒng)李明博明年1月訪問中國的計劃可能要重新考慮。”
該人士還說:“韓國政府就中國漁船進入韓國專屬經(jīng)濟海域進行非法作業(yè)問題一直向中方提出抗議,但中方未作出任何回應。如果繼續(xù)放任不管,不僅對韓中關系帶來嚴重影響,韓國政府的信任度也將會下降。”
【來源:南方日報】
【編輯:漫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