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校車和被撞貨車(下)“臉”被毀。
新華網深圳12月7日電 7日上午,深圳龍湖學校校車駕駛員因違反交通規(guī)則與一輛人貨車發(fā)生碰撞,造成11名學生、1名陪護老師和人貨車司機共13人受傷。
記者從深圳交警局了解到,7日6時54分,一輛車牌號為粵B89513的校車,途經布瀾路平吉大道路口左轉彎時,該車車頭右前角與相對方向行駛的一輛人貨車車頭左前角發(fā)生碰撞,造成13人受傷,其中有11名傷者為學生。而該事故受傷人員均無生命危險。
目前,人貨車司機、陪護老師和1名學生正在接受住院治療,1名學生留院觀察,而其余9名學生僅受輕微擦傷。
一名受傷學生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是因為校車闖紅燈才導致此次交通事故。
交警局調查發(fā)現(xiàn),校車駕駛員萬勝強在交通信號燈顯示直行的情況下駕車左轉,違反了交通信號指示燈通行,因而造成此事故的發(fā)生。經查,該校車屬平湖街道轄區(qū)龍湖學校,該車有《深圳市校車許可證》,并購買車輛交強險、車輛財產險,但駕駛員萬勝強未考取深圳市校車駕駛人證。
交警已按規(guī)定對駕駛人萬勝強處以500元罰款和扣3分的處罰,并將其納入交通違法處理黑名單。
【來源: 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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